第(2/3)页 此时林青歌刚醒,她做了好长一个梦。她梦见他回来了,站在桃花树下,白衣胜雪,与满树淡粉的桃花明灭掩映。他笑了,眉眼弯弯,嗔怪道:“笨蛋,你怎么现在才找到我?” 只是,梦醒时分,哪怕再努力寻找,也毫无踪迹了。 她眯了眯眼睛,太阳高高地挂着,阳光穿过窗纸,刺痛了她的眼睛。 记得他走的时候,她第一次主动抱住他。坚硬的铠甲硌得她生疼,可她却将他环得死死的。 她问:“你能不走吗?” 他答:“傻瓜,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。” 然后,他第一次拒绝了她,将她环在他腰襟的手无情扯下...... 他走了,倒在了茫茫大漠中的一株骆驼刺边,再也没回来...... 这时,刺眼的光芒被起身走来的一个身影遮挡,林青歌这才舒服地眨了眨眼,看清来人是林修。 他的脸色并不好,眼下有些乌黑,看起来是几日未合眼了。 “哥,你好歹也把自己当个人吧!你老实说你几天没睡了?”林青歌望着林修那大大的熊猫眼,腾地从穿上窜了起来。 “你还说我?你的血有多难止,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?”林修将她摁回床上,无奈道。 “嘁,有张叔在呢,我怕啥?”林青歌笑眯眯地望着走进来的老人。 来人是个年过古稀的老翁,穿着一身太医院的制服,笑容可掬。 张院判是太医院里年纪最大的一位了,守着药材过了一辈子,至今未娶。林青歌小的时候身子骨弱,张院判三天两头就往紫烟殿跑。可林青歌偏偏又是皇城里最皮的一个,每次磕了碰了就自己往太医院跑。一来二去,和张院判熟得简直不能再熟。林青歌本来就不在乎什么条条框框的规矩,便一直唤他张叔。 第(2/3)页